5月6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发布的《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详细解读。在海外人才引进方面,《意见》对海外人才的用汇、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来青创业毕业生补贴政策、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创业奖励、留学人员引进奖励、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奖补等方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说明。这份“含金量”满满的海外人才引进“大礼包”无不展示青岛对待海外人才引进的诚意和决心。
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畅通海外人才来青工作绿色通道,建立长效跟踪服务机制,提升海外人才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海外人才用汇便利化试点,满足海外人才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
2、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一并作为参评依据。
3、经认证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来青就业创业的,不受户籍限制,同等享受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就业创业补贴等政策。
4、鼓励留学人员来青创新创业,经认定对在青创业的留学人员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其创办企业上年度在青地方综合贡献与本人在企业占股比例乘积的30%给予创业资助。
5、鼓励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引进留学人员,对引才成效突出的,纳入社会力量引才奖励范围。
6、对我市头部企业在域外设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成效突出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吸引、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申报我市各类人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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