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己任,服务于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学校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现已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办学层次较为齐全,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高等院校。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单位之一。
2005年,学校被批准为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07年被评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16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同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和中医学、中药学专业认证。学校现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骨伤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体育部)、信息工程学院(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研究生院、苗医药学院、中医养生学院、医学检验与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康复学院等直属院(部);有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等10个研究所;有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中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学校现有29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第二层次: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讲座教授;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学术帅才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者(第一获奖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第一获奖人);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得者。
第三层次: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分为A类、B类、C类,其中A类人才为我校特需人才。
二、引进形式
全职引进,即将引进人才的人事关系正式转入我校。
三、相关待遇
1、全职引进人才的待遇
备注:省财政补贴在高层次人才入职后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不重复发放。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才根据服务年限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第三层次人才(A、B、C类)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分别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剩余10万元分2年发放(5万元/年);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分别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60万元、50万元、40万元,剩余20万元分4年发放(5万元/年)。引进人才为博士后的,安家费增加5万元。
2、人才津贴
服务期内,在享受省政府发放津贴的基础上,每月再发放人才津贴。第一、第二层次人才面议,第三层次人才每月再发放津贴300元,服务期满,停止发放学校的人才津贴。
3、科研启动金
第一、第二层次人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议,第三层次人才在课题标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人文社科类博士一次性安排科研启动金3万元,自然科学类博士一次性安排科研启动金5万元。
4、职称待遇
第一、第二层次人才职称待遇面议。第三层次人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聘用。若所引进的高层人才自身具有高级职称(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原则上同等条件下按其所具有职称资格优先聘用,第三层次特需人才经学校考核综合能力特别优秀的可直接聘为副教授(聘期三年)。
5、工作条件
第一、第二层次人才根据引进时双方商定的工作条件予以配备。第三层次人才由学校为其配备5000元以内的工作电脑壹台。
四、岗位及要求
五、报名方式
1、应聘人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用word文本或pdf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发送主题请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拟求职二级部门”。
2、初审合格后,我校将电话或邮件通知人才参加面试及考察。
3、对应聘人才的资格审查工作贯彻引进工作始终,应聘博士提供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查实,即
刻取消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栋青南路贵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邮编:)
咨询电话:0851-;0851-
附件【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pdf】
原文出处: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