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博士人才引进政策,河南加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凡是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海归”,进省直党政机关不受编制、职数限制,依据德才条件,可享受正处级待遇。到2005年年底,省管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2名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中层干部中应有一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这是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中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凡是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内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硕士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或工作均在一年以上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博士或硕士学位,已加入外国国籍、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并到河南连续工作服务9个月以上的人员,都属于我省引进留学回国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的范围。其中引进的重点是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及金融、左边法律右边、贸易、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和基础研究方面的紧缺人才,以及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
具有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才,其家属、子女的户籍关系可同时随迁,家属就业由用人单位妥善安排海归博士人才引进政策,子女入学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解决。
对愿意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应积极提供工作岗位。对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的进省直党政机关不受编制、职数限制,依据德才条件,可安排正处级职务,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海归博士人才引进政策,河南加强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引进工作可享受正处级待遇,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办理。
据介绍,我省计划每年引进留学回国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在200名以上海归博士人才引进政策,到2005年年底,省管高等院校、科研单位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2名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中层干部中应有一批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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