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7月15日发布,赋予浦东新区改革开放新的重大任务,支持浦东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努力成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开路先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排头兵、彰显“四个自信”的实践范例,更好向世界展示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道路。
意见提出: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给、高质量产品供给、高效率资金供给,更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
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先行先试。更好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验田”作用,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实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在若干重点领域率先实现突破,相关成果具备条件后率先在浦东全域推广实施。在浦东开展制度型开放试点,为全国推进制度型开放探索经验。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在浦东具备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特定区域适用。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电子账册管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探索创新监管安排,具备条件的可享受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的通关便利化相关政策。加强商事争端等领域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允许境外服务提供商在满足境内监管要求条件下,以跨境交付或自然人移动的方式提供更多跨境专业服务。支持浦东商业银行机构对诚信合规企业自主优化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审核流程。在浦东具备条件的区域,研究探索适应境外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研究探索支持浦东企业服务出口的增值税政策。在监管部门信息共享、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重点企业开展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符合环保要求“两头在外”的保税维修业务。吸引更多国际经济组织和企业总部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落户。在不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前提下,探索试点自由贸易账户的税收安排。在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指定区域探索设立为区内生产经营活动配套服务且不涉及免税、保税、退税货物和物品的消费服务设施,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加快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加快同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强化上海港、浦东国际机场与长三角港口群、机场群一体化发展,加强江海陆空铁紧密衔接,探索创新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在洋山港试点实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船舶登记管理制度。研究在对等条件下,允许洋山港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开展以洋山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推动浦东国际机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扩大航权安排,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扩大空域资源供给。
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进“直通车”制度。率先在浦东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进一步研究在浦东投资工作的相关高端人才审核权限下放政策,为引进的“高精尖缺”海外人才提供入出境和停居留便利。逐步放开专业领域境外人才从业限制,对其在浦东完全市场化竞争行业领域从业视同享受国民待遇,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支持浦东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试行更大力度的人员出入境等配套政策,并推动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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