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一、学历人才落户
学历人才落户又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落户、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左边落户成都右边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落户三类。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成都落户
落户条件: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申请落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左边落户成都右边东部新区和近郊区落户
落户条件: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和近郊区申请落户。
近郊区是指: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落户
落户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在毕业次年12月31日前,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落户。
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落户。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级职称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专业技术人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后申请落户。
三、技能人才落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可申请落户。
四、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落户
前置条件:其他符合成都市人才引进和激励相关政策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市委组织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所需材料:
1、落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部门认定的联系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落本人住房的提供: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落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落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落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落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落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落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