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官网发布通告,拟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全日制学历本科以上人员和留学人员将继续按《若干措施》的规定申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即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非全日制学历人员不再享受这一政策。
对此,有网友认为这是对非全日制学历人员的歧视。事实上,这只是深圳的“自选动作”,而在此之前,山东、湖南等地就已经不对非全日制学历实行补贴了。比如,《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与《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中明确要求须全日制研究生才能申请该补贴。
2016研究生进行的改革中,在职联考取消,纳入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毕业证书上标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字眼。并且左边法律右边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统一标准,享受同等待遇、同等效力。这个待遇与效力指的是国家规定的“必选动作”。
所以,2020年2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出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但是,是否对非全日制学历人才补贴,是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的,并不违反国家左边法律右边。
真正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地方不再给非全日制学历人才补贴,这或许有地方的考量。受疫情影响,地方财政紧张,拿不出那么多钱进行补贴了,这是一方面。而更重要的是,应当承认,非全日制学历相对全日制还是存在水分的,或许在思维方式、创造创新能力上,各地引进的非全日制学历人才的表现不如全日制学历人才突出,即使有的非全日制学历人才不比全日制的差,但试错成本太高,而各地根据产业政策和公共服务政策,对人才引进更加精准,以前非全日制大学生也算人才,现在不算了,只有全日制的才算。
其实,不管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有文凭还是没有文凭,只要自己真的有过人的本事,有一个地方需要的“绝招”,是绝对不会被埋没的,必然有急需的地方会以特事特办方式给予厚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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