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费起点5万元,最高可达300万元
生活补助费起点2万元,最高可达200万元
实施灵活引才机制,让上至两院院士,下至专科生、中级工等来漯创业、就业人士均可享受一定数额的安家费、生活补助等。
一、国内两院院士、欧美等发达国家院士或相当层次人才,享受300万元安家费和200万元生活补助费。对其研究开发项目,市财政部门与引进单位按8:2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最高扶持3000万元。
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河南“百人计划”和“中原学者”相当层次人才,享受200万元安家费和100万元生活补助费。对其研究开发项目,市财政部门与引进单位按8:2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最高扶持500万元。
三、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才到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享受20万元~50万元安家费及每月2000元~3000元生活补助。
四、“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享受5万元~10万元安家费和每月800元~1000元生活补贴。
五、企业新聘用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生每月分别享受生活补贴500元、400元。技能人才每月分别享受生活补贴800元(高级技师)、600元(技师)、500元(高级工)、300元(中级工)。对非漯河市区城镇户籍在市区新落户的,高级技师享受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专科毕业生和高级工每月享受800元生活补贴,中级工每月享受600元生活补贴,并凭落户证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万元。
六、对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企业上年度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在500万元以上、个人年薪在30万元以上的,按其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完税数额给予生活补贴。
七、自带项目、资金、技术,新在漯创业并注册法人机构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全职引进人才政策。
柔性引进人才
签约1年补助1.2万元~12万元
创新服务方式,柔性来漯参加对口服务、校企合作、长期聘用、短期服务的人才也能享受一定数额的各类补助。
一、对口服务。省级及其以上单位高层次人才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对口服务一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享受3000元生活补助。
二、校(院)企(单位)合作。我市企(事)业单位与市外本科高校、省级及其以上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中心等签订合作协议的,享受20万元的经费资助;在市外国内城市或欧美等发达国家设立平台的,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资助经费。
三、短期服务。对聘请市外高层次人才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提供智力支持,报销交通费用,享受每人每日300元~2000元的生活补助。
四、长期聘用。对市外人才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一年及其以上聘用合同定期来漯工作,报销交通费用,享受每年1.2万元~12万元生活补助。
各层次人才落户市区
即可低价购置公共保障性住房
保住房建公寓,让各路英才住房无忧。
一、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就业和自主创业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二、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和中级工及其以上技能人员在漯有固定工作并在市区落户为城镇户籍的,本人在我市无自有住房,可以低于市场价20%的价格购置公共保障性住房。
三、建设或改造全市青年人才公寓。到我市工作的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学历层次人才和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技能人才分别以低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40%、60%、80%的价格租住,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免租金入住。
优秀人才优先提拔
创新创业加大扶持力度
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突出引育并重,为各路英才提供更好发展空间。
一、对于到我市公务员机关(含参公管理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称职后任命为主任科员,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为副县级领导干部。对于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任命为七级职员,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为六级职员;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可分别享受副高级和中级职称工资待遇。
二、对于认定的创新、创业团队,分别给予创新团队50万元~150万元、创业团队300万元~500万元的扶持资金。
三、我市优秀企业家到国内外知名企业挂职锻炼,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
四、对全市青年拔尖人才,给予自然科学领域每人15万元、社会科学领域每人3万元扶持经费。
五、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由同级财政分别负担学费的70%和50%。
重奖获得科技奖项的人才
最高可奖励300万元
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和关爱机制,让各路英才如沐春风。
一、对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奖励第一完成人300万元、200万元;获得河南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第一完成人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二、对我市人才入选河南省“百人计划”或相当层次人才的,每入选1人奖励培养单位50万元,奖励人才个人30万元;入选“中原千人计划”的,市财政分别奖励中原学者30万元、中原领军人才20万元、中原青年拔尖人才10万元。
三、对我市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奖励每人3万元和1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重点学科的分别奖励学科所在团队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学科带头人4万元和2万元。
四、对市杰出人才,奖励每人5万元;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奖励每人1万元;市优秀城乡高技能人才,奖励每人5000元。
五、每年为市级以上人才安排体检、疗养及办理综合保险等。
六、帮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在市区落户,配偶暂无工作的帮助推荐就业,子女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的安排就近入学。
开通绿色通道
方便申报办理
一、受理依据:可登录漯河党建网(漯河人才网(查阅《漯河市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暂行办法》《漯河市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试行)》。
二、申报截止时间:每年11月底之前。
三、受理单位:漯河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县区人才办,各功能区组织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