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市政府网站消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在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透露,上一轮政策的实施有力助推了宁波市大学生引进工作。2019年—2021年,累计发放市本级应届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生活安居补助3006万元,基础人才购房补贴万元。2021年,宁波新引进大学生21.6万人,同比增长30.7%,5年内平均增长超20%;新引进博士905人,同比增长9.7%。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近年来,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下,该局围绕打造青年友好城,全力推进青年大学生安居工作,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2018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的若干意见》《关于宁波市集聚全球青年才俊打造青年友好城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对市本级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对毕业10年内的青年基础人才在宁波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给予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博士毕业生可认定为宁波市高级人才,享受15万元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以及20万元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新引进世界100强大学海外留学人才,再给予5万元就业补助。各区(县、市)也相继出台了对标市本级生活安居补助的政策,为所属单位引进的青年大学生提供安居保障。
答复称,2021年,按照人才政策3年一轮的更新周期,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深入推进青年友好城建设的若干举措》,统筹市本级生活安居补助及各区(县、市)生活安居政策,升级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的本科、硕士应届毕业生可享受每年1万元、最长3年租房补贴:
一是提高了补助力度,本科生可享受额度由1万元提升为最高3万元。
二是扩大了政策覆盖面,青年人才租房补贴政策全面统筹各区(县、市)各自制定的人才安居政策,在全大市范围内统一施行,对市本级及区(县、市)原有政策按照“就高、补差”原则实施。
三是拓展了政策适用范围,将在宁波市的市本级和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省属高校院所、在宁波市内税务登记注册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和灵活就业的人才纳入租房补贴政策适用对象。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下步,我们将按照构建“通则+专项+定制”人才政策体系要求,加紧出台实施我市人才新政。该局将进一步聚焦青年大学生生活安居工作,结合人才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制定青年人才专项政策,统筹研究升级青年人才安居补助,在硕士、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等方面实现突破,更好解决青年大学生阶段性住房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前7个月,宁波全市新引进大学生10.53万人,同比增长17.5%,其中博士444人、硕士4921人,硕博同比增长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