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引进人才享受租房补贴或新引进人才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温馨提示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经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事项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适用范围2015年1月1日后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人才引进人才本科6000元/人本科元/人补贴标准硕士9000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博士元/人发放方式分两次等额发放一次性发放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条件本科学历以上(归国留学人员无全日制学历要求)申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年龄要求本科未满请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我市住房保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我市住房发放条件障政策,续发时还需在引进我市后保障政策、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险。《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深圳引进审核文件市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深圳市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以及招调通知。申请时限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事项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补贴。两项新引进人才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其它说明3.审核结果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4.申报指南请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左边()右边或关注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