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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佛山市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近日正式印发。根据《实施细则》,新引进中初级人才的租房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为750元/月及500元/月。
一、扶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编制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中初级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中初级人才”是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条件的人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具有硕士学位;具有本科学历。
“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市外调动(引进)手续(办理手续详见第八点),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在我市。
(二)从市外引进的高级技师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首次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三)经我市党委、政府人才部门办理外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关系在我市。
三、扶持标准
引进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标准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及具有硕士学位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