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
政策依据:《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措施23条》
政策标准: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产业发展、技术攻关、科技转化、融资贷款和项目落户等方面发挥成效较好的,对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引才奖励。对企业新引进全职国内外顶尖人才或国家级人才的,给予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100万元引才奖励。对企业新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给予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10万元引才奖励。对招才引智成效较好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给予3-10万元引才奖励,贡献突出的,给予20万元引才奖励。对柔性新引进的企业高层次人才,给予引进人才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可达5万元奖励。
扶持类型:政策奖励
办理对象: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主管部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九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咨询方式:0792-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详见政策标准
申报材料:详见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工作“伯乐奖”实施办法》的通知(九才字〔2018〕8号)
办理流程:同上述文件
办理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二号楼市人社局市场科D217
办理层级:九江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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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项名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
政策依据:《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措施23条》
政策标准:完善人才养老保险政策。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可随所在用人单位参加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来浔前有市外、海外工作经历且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本人自愿,可办理一次性补缴曾在市外或海外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数可按办理补缴手续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五个档次自愿选择,缴费比例为20%。
扶持类型:人才激励
办理对象: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单位特性:企业、单位、高校
单位规模:不限规模
主管部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九江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咨询方式:0792-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详见政策标准
申报材料:详询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
办理流程:同上
办理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二号楼市人社局养老科D221
办理层级:九江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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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项名称:人才引进激励政策
政策依据:《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措施23条》
政策标准:大力开展人才引进系列活动。对企业新引进全职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分三年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给予20-60万元安家费。
扶持类型:人才引进激励
办理对象:企业
企业特性:不限行业
企业规模:不限规模
主管部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科室:九江市人社局人才工作科
咨询方式:0792-
有效期限:长期有效
申报条件:详见政策标准
申报材料:详见《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措施23条》
办理流程:详见《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措施23条》
办理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主楼二号楼市人社局人才科D205
办理层级:九江市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