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上年年底通过人才引进由一事业单位考入本市另一事业单位,并元旦后在新单位工作至今,但是档案一直未给办理,市组织部给出的解释是,不符合招聘要求,因为招聘对象不能是本市在职在编人员。但是上年的招聘公告上并没有这条要求,而且之后也没有补充这一条要求的公告。组织部工作人员说他们在招聘公告发布之后和各招聘单位开了个会,传达了不准招本市在职在编人员的要求。我们要求看相关文件,告知没有,只有会议记录/纪要(没记清是记录还是纪要),而且有领导签字。我们的报名时间是在他们开会之前,但是公示时间是在会议之后。而且他们承认当时有纰漏,也承认会议记录/纪要没有效力,但是不管怎样,就得按会议要求来。我们找完组织部第二天,单位就给我们谈话,恳求我们不要再找了,以为你好的立场软硬兼施分析一通,让我们以社会身份参加今年的招聘,但是档案和社保续不上了。私下能用的法子,能找的各种关系都找了,就是不给办理档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人才引进比较灵活,有的给编有的不给,不过没关系,反正都是政策性的,比较正规。在政府单位的话,一般也不会辞退的。企业就不好说了
直接考公务员吧,自己努力不求人
事情比较复杂,你可以看看深圳的人才政策
这八大福利,福田区高层次人才可不能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