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目前在沪有工作,之前在别的城市工作,有找TB代缴社保的经历(只有社保记录无个税记录),求问:
1、系统如何填写?这段经历是填写“待业”还是写社保缴纳单位?
2、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3、会影响主申请人的申请吗?
求大神回复,感谢!
配偶目前在沪有工作,之前在别的城市工作,有找TB代缴社保的经历(只有社保记录无个税记录),求问:
1、系统如何填写?这段经历是填写“待业”还是写社保缴纳单位?
2、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出具情况说明?
3、会影响主申请人的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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