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缘由
为深入贯彻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以人才国际化引领产业高端化,着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太仓市创新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制订起草过程
在起草《行动计划》时,根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委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第一时间形成了《太仓市创新人才引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讨论稿),会相关部门进行了内部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市政府同意,最终形成了本次《行动计划》。
三、制订依据
制订过程中,主要依据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委发〔2020〕1号)相关内容。
四、目标任务
三年内引进3万名企业创新人才,其中高质量创新人才超5000人;引进1000名企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其中海外占比超50%,外国高端专家超250人。
五、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分为“企业创新人才集聚专项”“高端人才奖励专项”“外国专家引进专项”,由市人才办会同科技、人社等部门以市镇联动方式组织实施。
一是企业创新人才集聚专项。包括“考察补贴”和“首年生活补贴”,两项奖励可叠加享受。鼓励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首次来太考察创新创业环境,来太后网上申报,经认定可领取最高500元一次性“考察补贴”。世界知名院校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毕业生首次进入我市企业工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给予“首年生活补贴”。其中,本科生3万元、硕士生4万元、博士生5万元。世界知名院校以最新发布的QS、THE、U.S.News和ARWU世界前300强高校名单为准。引才企业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须均在太仓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是高端人才奖励专项。主要资助主体是太仓市级以上领军人才企业以及苏州认定的科技创新主体,资助对象定为境外高端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持有者)或前沿科技领域的关键技术骨干。针对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年工资薪金在40万元至60万元的,按其年工资薪金5%的比例给予奖励,年工资薪金在60万元以上的,按其年工资薪金每增加10万元增加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比例20%,每人每年最高给予经济贡献奖励不超过40万元。个人奖励累计不超过三年,最高享受120万元。
三是外国专家引进专项。对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专家,给予引才单位10万元/人奖励,人才本人可继续申报“高端人才奖励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