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岭山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大岭山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岭府﹝2019﹞13号),结合《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2

2022年大岭山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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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大岭山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岭府﹝2019﹞13号),结合《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2〕36号)要求,为我镇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2年大岭山镇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时限

  

受理时间:2022年6月6日-6月30日。

  

审核时限: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镇街(园区)人社分局在受理期内完成审核。

  

二、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相关事项

  

(一)受理范围

  

大岭山镇限定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详见附件1《2022年东莞市大岭山镇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初级职称、全日制本科的人才。

  

大岭山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以及在《2022年东莞市大岭山镇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详见附件1)中的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上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的综合补贴申报详见《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东人社发〔2022〕36号)。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1、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2、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7、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8、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市;

  

2.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大岭山镇的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的人才,其中,仅限在《2022年东莞市大岭山镇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工作的人才。

  

(三)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

  

1万元/人,(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2万元/人)

  

一次性发放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备注:1.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

  

2.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表

  

在系统打印出申请表,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贴上最近半年内大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亲笔签名盖指模并由所在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原件提交。

  

1

  

电子版

  

居民身份证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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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认证或网上查验截图

  

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证书需要同时提网上查验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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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初级职称:职称证书、网上查验截图或承诺书。

  

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职称确认。

  

劳动合同

  

提交时须彩色原件扫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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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户口本

  

如选择户籍在莞,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申请人信息页面原件,户籍不在莞,不须提供该项材料(非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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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在莞开户银行卡

  

建议首先提供社保卡账户(或一类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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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

  

温馨提示: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请补贴,对弄虚作假,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冒领相关补贴的,经查实后将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四、办理程序

  

(一)发布公告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岭山分局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大岭山镇总体工作安排发布当年申报公告。

  

(二)单位确认和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三)镇街(园区)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所属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

  

(四)市级核实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有关部门及单位核实申请人的档案情况、户籍情况。

  

(五)报镇政府审定

  

经审核无异议的,由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将拟通过的申请名单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镇政府审定。

  

(六)资金下达拨付

  

通过审定同意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岭山分局会同镇街(园区)财政分局向个人拨付补贴资金。

  

五、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116号综治维稳大楼三楼业务一股(一),。

  

附件: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岭山分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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