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版《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和以往基本没差别,部分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
2.新版政策取消了“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要求
3.继续明确退休前5年都可申请。
4.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规定获奖后申请时间为5年内。并且明确了高技能人才为"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而非一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
5.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明确需在项目执行期内,引进人才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
6.新版政策中细化了“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的认定机构,新增航运人才,并对每一类专门人才进行了明确解释。
7.申办县体流程的时间大大缩短公示期由15天减少到5天。
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人才分为5大类,细分为18小类,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下面的要求之一:
一、高层次人才:直接落户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有相应学位)、取得高级职称(有相应职务);
2.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4.本市(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团队核心成员(负责人)。
PS: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虽然对社保基数和年限无明文要求,但根据实操经验,建议按照2倍社保缴纳。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1-2年时间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有相应学位,1年以上工作经历+2倍社保基数);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2年以上工作经历+2倍社保基数);
3.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2年以上工作经历+2倍社保基数);
4.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项目转化承担单位等。机构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直接落户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具有个人证书);
2.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个人证书);
3.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认定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有钱+有才
1.有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
2.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3.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4.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李佳琦,奥运冠军等等
1.航运专门人才、传统医学人才、体育(文化)专门人才;
2.本市各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3.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
2、集成电路的设计和制造企业
3、海运和航空企业
4、跨国公司在华总部的企业
5、生物医药研发类的企业
6、其他科技创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