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家费
博士安家费20万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3万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增加5万元;为符合条件的A类和B类优秀博士分别提供10万元和5万元安家费奖励,为符合条件的A类和B类紧缺专业博士分别提供5万元和3万元安家费支持,奖励或支持就高,不重复奖励。
二、科研启动费
工科10万元,理科8万元,文科5万元(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支持,按照学校科研启动费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接受学校考核)。
三、低职高聘
博士入职后享受为期5年的低职高聘政策: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内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副高级岗位考核;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内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按正高级岗位考核。
四、博士绩效工资
博士(含低职高聘人员)入职后在按原职级兑现工资待遇的基础上,享受为期5年的博士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为2500元/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为4000元/月。管理岗位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博士为2000元/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为3500元/月,按照实际岗位考核。
五、子女上学
解决子女在附属学校(幼儿园、附属小学)的上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