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今天就将上海居转户申请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材料列给大家,大家可以参考下面这些进行准备。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申请报告,报告中必须包括单位简介、申请事项以及理由
3、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人事授权书。
4、《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
5、合同期限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6、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以及无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记录的相关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2)已婚:结婚证书。
(3)离异: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包括:
(1)已婚未育:提供已婚未育证明。
(2)已婚已育: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其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拓展阅读: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方式
5、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本市落户证明,包括:
(1)本人或配偶在上海有住房,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
(2)居住在职工宿舍等,要提供集体户口复印件或者是户籍证明,同意落户证明
(3)住在直系亲属家中,需要提供本人和亲属之间的关系证明、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4)落户社区公共户,提供实际居住地的有关凭证。
7、申请人外省市调出单位(或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如果档案已在沪,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保管证明原件。(单位在外省市的,须外省市档案存放地出具《同意调出证明》;档案由于办理居住证已在沪的,提供外省市最后一家单位离职材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配偶随调随迁,包括:
(1)配偶随调的,提供资料与申请人相同。
(2)配偶随迁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在外地已退休或无业(失业)的相关证明。
(3)配偶暂不调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提供由引进人才和配偶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承诺证明。
(4)配偶已在沪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工作关系证明。
9、未成年子女随迁材料,包括:
16周岁以下的子女,需要提供户口簿或者是户籍证明。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高中就读的,需要提供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以及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