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人才引进落户上海引进人才上海户口办理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在沪工作稳定,专业与岗位相符,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解读: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解读:“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3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