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航运专门人才
(1)具有国家饱和潜水员或空气潜水员证书,并从事潜水作业工作的潜水员。
(2)取得甲类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并从事远洋船舶驾驶工作的船长。
(3)持有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具备相应飞行经历时间或军机试飞工作经验,并从事相应工作的试飞员。
(4)取得飞行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飞行员。
(5)具有民用航空器维修执照、飞行签派执照,并从事相应工作的人员。
2.传统医学人才
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具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授予的“国医大师”称号或“名中医”称号的传统医学人才。
3.体育专门人才
经市体育局认定、获得国际或国家重要体育赛事奖项的体育专门人才。
4.文化专门人才
经市委宣传部认定、获得国际或国家重要文艺文化类奖项的文化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