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人才引进落户细则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看!
1.新版《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和以往基本没差别,部分分支机构也可以申请。
2.新版政策取消了“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要求,
3.继续明确退休前5年都可申请。
4.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规定获奖后申请时间为5年内。并且明确了高技能人才为“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而非一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代表性企业自主评定和推荐的高技能人才”。
5.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明确需在项目执行期内,引进人才为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
6.新版政策中细化了“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的认定机构,新增航运人才,并对每一类专门人才进行了明确解释。
7.申办具体流程的时间大大缩短,公示期由15天减少到5天。
具体审核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本市经办机构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进行预审,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予以预审通过,并告知用人单位现场递交书面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经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的人员信息在相关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四)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市公安部门。相关人员按市公安部门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8、优化人才引进市场化评价标准。
《通知》明确,2022年7月-2023年6月,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中涉及“平均工资”的事项,仍维持现有基数标准作为参考水平;
这意味着,对于今年想要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或者上海落户的朋友,社保缴纳基数仍然为元/月。
9、实行社保补缴阶段性适用。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未按期缴纳2022年4月至11月(所属期为3月-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在2022年年底前补缴,补缴后再办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时不受影响。
1.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4.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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