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各类优秀人才,加强医疗集团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制定沙雅县医疗集团人才引进十条措施。
第一条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引入后职务、职称待遇不低于原单位;提供一套不少于100平方米可拎包入住的免租住房;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月,连续发放24个月;在沙雅县工作期间,发放交通补助2000元/月。
第二条引进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引入后职务、职称待遇不低于原单位;每人提供一套80平方米以上可拎包入住的住房,5年内免房租;3年内县域内购首套房,一次性补助20万元,购房后不再享受免租住房;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月,连续发放24个月。在沙雅县工作期间,发放交通补助1000元/月。
第三条引进退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适用型人才,引入后职务、职称待遇不低于退休前,每人提供一套80平方米以上可拎包入住的住房,5年内免房租;3年内县域内购首套房,一次性补助10万元,购房后不再享受免租住房;发放生活补助2000元/月,连续发放24个月;在沙雅县工作期间,发放交通补助2000元/月。
第四条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且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2年工作经验的,引入后职务、职称待遇不低于原单位;每人提供一套80平方米以上可拎包入住的住房,5年内免房租;3年内县域内购首套房,一次性补助15万元,购房后不再享受免租住房;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月,连续发放24个月。
第五条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且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2年工作经验,引入后职务、职称待遇不低于原单位;每人提供一套可拎包入住的单身公寓,5年内免房租;3年内县域内购首套房,一次性补助10万元,购房后不再享受免租住房;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月,连续发放24个月。
第六条引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员,每人提供一套可拎包入住的单身公寓,5年内免房租;3年内考取执业资格证后,县域内购首套房,一次性补助10万元,购房后不再享受免租住房;发放生活补助1000元/月,连续发放24个月。
第七条对引进人才的随调配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解决就业;引进人才的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意愿,可择校入学,并享受本行政区域内就读学生的同等待遇;引进人才及其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在本县落户,由医疗集团帮助办理落户手续;随迁居住、户籍仍保留在原地的,协助办理《居住证》,享受本县居民同等待遇。
第八条每年组织引进人才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免费体检一次。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来本县工作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帮助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第九条引进的人才除可以享受国家法定探亲假外,其直系亲属每年可来沙探望2次,交通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销。
第十条根据引进人才服务年限和能力素质提升,合理安排外出进修培训,产生的培训费、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报销。进修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