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要点
实施高层次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引进A类:国内顶尖、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与我市签订工作合同1年及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提供300万至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35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发给1.2万元生活补贴;B类:省内顶尖、国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与我市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提供2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25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发给1万元生活补贴;C类:市内顶尖、省内先进水平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与我市签订工作合同3年及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提供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5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发给0.8万元生活补贴。对新引进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就业创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博士(含正高)每人一次性5万元、硕士(含副高)每人一次性2万元。
对成功引进的人才和团队符合本计划“主要任务”中“实施高层次领军人才计划”和“实施创新创业团队引进计划”相应条件,其项目或成果在我市落地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属于高层次领军人才的,每引进一人给予10万元奖励,属于创新创业团队的,每引进一个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