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人才调入我市受理所需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2、获得外国和海外学生本科以上学历国家承认的学历:需45岁以下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4、是一个合法的用工单位参加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有大专或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大专在昆山工作满3年,中专则需要满5年,并且拥有固定住所;社保需连续,若中间间断则重新计算时间。
上述1至3项人员除了本人的户口准迁入昆山,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尚未工作的未婚子女随迁。
注:接受人才引进迁入的对象必须是其人事档案在当地人事部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的正常人事代理托管人员。
申报资料:
1、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表格到社保局领取,调入单位需盖章);
2、学历和职称证书(需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需复印件);
4、凡申请调入人员需提供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证明,由当地的公安局提供。
5、未婚单身证明或婚姻的认可证和生育证明(由户口地计生委开证明),并由本人签字保证;
6、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或复印件),如果已婚一方不办理调动手续则还需出具外地户籍证明、身份复印件、单位在职证明、本人同意不调入
昆山的材料;
7、符合受理条件第四个条件的还需提供社保、医保
8、迁入人员相关信息。
办理流程:
1、申请,到人力资源市场窗口调动受理部申报材料;
2、初步审核后窗口开始调函,引进人员需持材料至调出地办理档案调出;
3、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引进人员凭档案室出具的到档证明至受理窗口领取昆山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及开具工作调令和干部调
动申报户口通知、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商调函复印后留存备用)
4、引进人员调出地人事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持昆山市行政申报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至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5、引进人才持行政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与调入单位签订“昆山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和“人事代理档案
托管合同”为窗口人员联系,受理人才市场账户连接,合同审核人事代理手续;
6、引进人才的户口可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验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后,办理左边落户通右边知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7、以上人才引进受理条件的第四条需人事局审批,期限为14个工作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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