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调人递交材料
签字
材料接收人签字
接收时间
年月日
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详细内容可参照昆山人才网站公共服务→人才引进落户
1
学历人才
□①毕业证书、②学信网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按人才类型选择其中一类申报准备
职称人才
□①职称资格证书(档案内须有职称评审材料)、②毕业证书、③学信网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学历为专升本及自考(独立本科段)等证书需同时提交专科学历证书的同等证明材料。
技能人才
□①职业资格证书、②用人单位出具的岗位匹配说明书原件。
2
承诺书
□《申办人才落户申请单位承诺书》(须下载)
提供
3
呈报表
□《拟调人员呈报表》(须下载,一式两份)
提供
4
个人证件
□①身份证、②居住证、③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证明》(首页及个人页)。
提供
5
劳动合同
□目前在昆工作劳动合同
提供
6
社保记录
□《昆山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网址:
提供
7
人事档案
□《拟调人员呈报表》中调出地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或提供档案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提供
8
档案托管
□流动人员档案代管协议书(须下载,一式两份,技能人才不转档案无需提供)
提供
9
落户意向
□《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人才中心集体户/□单位集体户
勾选
提供
10
婚姻情况
已婚:□结婚证离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勾选
提供
11
配偶
不随迁
□①配偶身份证、②配偶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证明》(首页及个人页)、
③拟调人员呈报表上配偶签字承诺。
提供
配偶随迁
本市无房产:□配偶须在本市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提供与主调人相同的材料。
本市有房产:A.落户并转档案:
□配偶须在本市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提供与主调人相同的材料。
B.只落户不转档案:□①配偶身份证、②配偶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证明》(首页及个人页)。
勾选
提供
配偶为现役军官
□①现役相关证明、②《现役士兵家属人才引进审核表》(须下载,一式四份)
军属提供
12
子女随迁
□①子女户口本或《集体户户籍证明》(首页及个人页)、②子女出生证明。
注:①离异/再婚人员,另须提供子女抚养权证明材料;
②申请人为抚养权归属方,未成年子女须随迁。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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