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市外人才调入我市
受理条件:昆证发(2005)47号《关于印发昆山市户籍准入登机暂行办法的通知》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需45岁以下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人才绿卡)已参加社保、医保,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昆工作大专满3年,中专满5年,并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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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绿卡需连续,若中间间断则从新计算时间。
上述(1-3)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需在昆工作)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注意事项:受理调动的对象必须是其人事档案关系在当地人事部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进行正常人事代理托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