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满足的大条件是用人单位要与该落户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上海依法缴纳社保,该人才一般来说应该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要在上海。
其次,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人才分为5大类,细分为18小类,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下面的要求之一: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解析:这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的是按照规定获取的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解析:“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政府表彰项目由政府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注意:这里所说的“重点机构”,细分是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承担单位、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贸易型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本市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包括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本市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主管部门推荐的重点用人单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解析:注意这里的人才需要具有1年以上的相应工作经历。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解析:注意这里的人才是需要具有2年以上的相应工作经历。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解析:注意这里的人才是需要具有2年以上的相应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