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4月15日!2021年怀柔人才引进住房补贴和特殊人才津贴申报

【导读】北京市怀柔区政府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度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和特殊人才津贴的申报工作,本文就怀柔人才引进补贴申报时间,申报条件以及所需材料进行罗列。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怀发〔2010〕17号)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怀人社发〔

截止4月15日!2021年怀柔人才引进住房补贴和特殊人才津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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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市怀柔区政府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1年度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和特殊人才津贴的申报工作,本文就怀柔人才引进补贴申报时间,申报条件以及所需材料进行罗列。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引进人才办法>的通知》(京怀发〔2010〕17号)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引进人才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怀人社发〔2010〕170号)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和特殊人才津贴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一)享受住房补助条件

  

2016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区委组织部或怀柔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区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引进人才方式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二)享受特殊人才津贴条件

  

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区委组织部或怀柔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区属企事业单位通过引进人才、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方式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申报材料

  

以用人单位作为主体进行申报,请各用人单位经办人仔细阅读“关于办理2021年度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和特殊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的说明”(附件1),提交如下材料:

  

(一)《2021年度申报享受怀柔区引进人才住房补助人员统计表》(附件2)和《2021年度申报享受怀柔区特殊人才津贴人员统计表》(附件3)(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XX年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审批表”等复印件(已领取过、现申请继续领取的不用提交);

  

(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已领取过、现申请继续领取的不用提交);

  

(四)自引进之日起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五)用人单位承诺书(承诺申请领取住房补助人员未享受怀柔区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模板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请经办人员佩戴口罩并严格遵守各级各部门疫情防控管理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提倡通过邮寄方式报送纸质材料。

  

地址: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规划管理科(开放路86号四层4004室)

  

联系人:邓蕊,联系电话:(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引进毕业生咨询)

  

联系人:孙玲侠,联系电话:(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引进人才、留学人员引进人才咨询)

  

以上就是截止4月15日!2021年怀柔人才引进住房补贴和特殊人才津贴申报全部内容。怀柔区频道为您提供怀柔人才引进补贴,怀柔区人才引进补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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