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县“人才新政16条”案例解读之五全职引进领军人才
我们继续关注人才新政“16条”,全职引进领军人才的引进条件和支持政策。
按照新政要求,53岁的博士蒋某某是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全职引进到丰县某企业工作,所在企业给予月薪不低于1万元,在丰县缴纳社会保险等,经县评审小组评审后,将获得以下支持。
01
资金支持
100—2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3年内每月享受5000元生活补贴。
02
科技支持
获国家级科技奖的奖励10—50万元;申请和获批专利的给予0.3—1万元奖励。
03
融资支持
已经进入产业化初期或中期的创新项目,因流动资金不足申请融资的,担保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融资担保。
04
税费奖励
政府给予蒋博士的各种生活补贴、创新扶持资金,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05
用房支持
3年内免费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首次在丰县购房的,一次性20—30万元购房补贴。
06
生活服务
享受县优秀专家以上医疗保健待遇;直系亲属可以随迁至丰县,配偶可调动工作;协助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申请长期有效居留许可、多次往返签证;子女上学由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公办学校入学并给予相应补贴。
07
其他激励
推荐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人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实行专项申报,可按规定提前或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允许蒋博士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县领导挂钩联系蒋博士。(杨斌黄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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