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为了贯彻落实《怀化市五溪人才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报经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本公告所指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引进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特别紧缺的专业,可放宽到“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引进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共377个。具体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怀化市卫计、教育、宣传系统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守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5、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1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4、本公告发布日前,已是我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已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工作人员;
5、有左边法律右边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1、报名时间
卫计系统报名时间:1月7日至1月9日,其中网上报名人员,请于1月14日下午2:30-5:30到各用人单位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教育、宣传系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怀化市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怀化人事考试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同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上传。
凡2019届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表进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关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3、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报考专业时,可以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对于岗位条件的设置,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面试。面试根据岗位要求,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可根据岗位性质和特点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同时使用几种方式进行。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进行指导。面试总分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卫计系统面试时间:1月15日8:30,面试地点:怀化市第一人民医院全科楼二楼。
教育、宣传系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要求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应聘人员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采取现场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
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经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递补,但递补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织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手续。
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五、政策待遇
1、住房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万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
2、生活补贴。对引进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标准如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以上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由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承担。
3、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从市外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其配偶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且属于我市干部管理权限的,在编制内给予对口安排;无固定工作的,积极推荐参加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其未成年子女需在我市入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任意选择一所公立学校申请就读。
4、医疗服务。引进的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两年休假休养一次。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
5、其他保障。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档案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对于引进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政策咨询和便利服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信息在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怀化人事考试网(怀化机构编制网(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引进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应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3、公告中“双一流”大学名单以2017年9月20日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公布的42所“双一流”大学为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