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级重点引才项目和常规引才项目,每引进1人次分别资助10万元和5万元。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外国人才来晋工作1年以上的,省财政一次性资助来晋国际旅费。
2、允许在国内高校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优秀毕业生直接在晋工作,鼓励企业、科研院所聘用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生,可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工作类许可和居留证件,享受引进外国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3、对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省政府“友谊奖”获得者,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
4、对“高精尖缺”人才开辟预约办证、加急办证、代办证件、口岸签证的“绿色通道”,可一次性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证件。
5、对“高精尖缺”外国人才来晋工作实行“绿卡”制度,享受我省制定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
——摘自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发〔2017〕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