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到来的12月
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赶紧来看看
对我们的生活有何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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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篇
2020/12
新版上海引进人才落户办法12月1日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1月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将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办法》规定,除了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外,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今后也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上海地铁将禁手机外放!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正式实施。
其中明确指出,乘坐上海市轨道交通工具的乘客,在车内使用手机、平板、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时,禁止使用外放功能,目的是为维护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因为外放会给他人造成困扰。
上海地铁表示:对于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以及在地铁车厢内饮食等行为,工作人员和执法队员会进行劝阻和执法。
12月1日起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停征超计划加价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称,自2020年12月1日起,本市全面推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计划加价水费相应停征。
对以往欠缴、未缴的超计划加价水费收入,由原执收单位按《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发展、集聚
《上海市鼓励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的规定》自12月1日起施行。新规将主动适应外资研发中心的发展新趋势,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的设立和集聚,帮助外资研发中心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使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发挥功能,并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管理办法(试行)》自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0日。《办法》明确了本市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内涵与分类、培育标准、申报与管理、监督与评价、支持方式、促进与引导方向等。
假房源、假房价要“凉”!
上海12月15日起新规整治二手房“套路”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11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实施。
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对挂牌房源进行核验,并按规范发布信息。对于发布虚假房源、房价等违规行为中介,将进行惩处。
■核验规则:为防范假房源、低价“钓鱼”等行为,受委托房源必须通过官方系统核验,房源核验流程由申请、受理、核验、结果告知和结果复核五步构成。
■房源发布规则:中介发布的房源信息需与官方核验信息一致,官方系统自动比对信息不合格房源自动撤销。
■惩处机制:发布假房源、泄露客户信息将被采取暂停网签密钥等措施。
全国篇
2020/12
不得先提价再折价!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12月1日起实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公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针对经营者在开展促销时“先提价、再折价”的现象,《规定》明确规定折价、降价的基准等。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显著标明。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侵权产品、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不得作为奖品和赠品。
更透明、强监督、去功利!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力图通过调整“指挥棒”,以更加透明、严谨的制度设计,进一步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同时避免过度的功利导向,引导科技工作者回归科研初心。
《条例》明确,科技奖励制度的目标是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
此次修订落实了科技奖励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的改革要求,主要体现为改革报奖方式、强化提名责任。
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
《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12月1日起施行
囯家药监局制定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自12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有七种情形,包括不得未经备案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等。
违反出口管制法最高罚款500万元!
《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出口管制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口企业要注意这7种行为是违法的:
①出口经营者未取得相关管制物项的出口经营资格从事有关管制物项出口的;
②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
③超出出口许可证件规定的许可范围出口管制物项;
④出口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的;
⑤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管制物项出口许可证件,或者非法转让管制物项出口许可证件的;
⑥出口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与列入管控名单的进口商、最终用户进行交易的;
⑦出口经营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
12月1日起,这类国内航线运价将放开
近日,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2月1日起,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改革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将大幅增加,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2月30日起实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正式颁布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新版《中国药典》新增品种319种,修订3177种,不再收载10种,品种调整合并4种,共收载品种5911种。新版《中国药典》自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
京沪高铁12月23日起实行浮动票价
京沪高铁10月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12月23日起,京沪高铁公司将对京沪高铁运行时速300-350公里的高铁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改变目前固定票价的做法,根据客流情况,区分季节、时段、席别、区段等,建立灵活定价机制,实行优质优价,有升有降。
同时,针对频繁乘坐京沪高铁的商务客流,探索推出票价折扣、灵活适应市场需求的计次季票等产品。
编辑:姜天瑶
资料:中国政府网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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