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引进落户所需条件天津人才引进户口办理:①35周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②45周以下全日制硕士学历;上述条件,调档/不调档案,均可受理,不调档每月受理名额有限;③36~40周岁以下,统招本科,提供中级职称,必须调档案;④41~45周岁以下,统招本科,提供高级职称,必须调档案;2/4二、人才引进办理流程:资格初审①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5周岁以下的(含45周岁)外省市人员,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要件呈报①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②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③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④子女投靠落户的须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⑤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准迁下发相关材料报批天津市公安局,通过审核后持本人身份证来我处领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后办理后续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