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人:24个月单位,单位注册地在天府新区、在成都没有房子。
2、本地人:落户满2年:天府新区户口、落户未满2年:12个月成都单位社保。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