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提供的是上海人才引进政策: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吸收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当年印发的《上海市****年度专业人才开发目录》的相关政策。留学生户口留学生落户政策
二、适用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外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可以是本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联营、私营单位。。
三、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
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上海留学生落户
以上符合第引进人才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条还须提供学位证书;符合条规定申请引进的已婚人才,夫妻双方必须同时符合该项规定须提供学位证书,其子女可随迁;符合第、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填写《引进人才登记表》一份并盖公章、规定调沪的人员,年龄应在50岁以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人员其未退休配偶、未成年子女须随调、随迁。
四、申报材料
1.引进人才单位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引进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填写《引进人才登记表》一份并盖公章
4.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6.被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7.引进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上海户主同意迁入的亲笔证左边明信右边及户主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复印件;如户口迁入单位集体户口,须有单位同意落户的证明
9.调动及随迁人员原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10.原单位出具的被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证明
11.婚姻状况证明
12.凡从重庆市、云南省、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西藏藏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十二个西部省、自治区引进人才,必须具有当地地级人事部门同意调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