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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不断加强人才的引进、培育、管理和使用。为了推动高层次人才引进,县委于2018年5月研究出台了《桃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创业发展奖补暂行办法》(桃办发〔2018〕4号,下称《办法》),对引进到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按一定条件享受相关待遇。其中事业单位(含事业单位委派到国有企业)生活补贴采取每年年终集中摸底、核实和考察方式进行,经考察核实确认后,由县财政统一向相关主管部门拨付奖补资金。《办法》出台以来,我县均严格按文件规定落实了引进人才奖补待遇。
今年9月,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暂停执行《办法》,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停止发放,待中央、省、市人才政策明确后,再相应出台人才政策。如有政策疑问,欢迎您到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302室详细咨询,联系电话0736-。
桃源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