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能满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需要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保证学校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结合学校教师队伍的现状,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指导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2.根据学校发展目标规划和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需要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
3.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规范选拔引进的工作程序;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选拔引进原则。
第二条组织实施
1.成立“兰州交通大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确定人才引进规划;研究确定急需引进人才的紧缺专业;根据引进人才专家评价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决定引进人才的类型及相关待遇条件;协调解决引进人才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组织部,作为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执行机构。引进人才工作在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组织部实施。
2.设立“引进人才专家评价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及专家组成。专家评价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对拟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做出客观评价;确定引进人员的类型并提出建议意见。
3.各学院(系、部、所)和有关单位行政一把手负责本单位的引进人才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根据本单位各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规划,搜集各类人才信息,对有意向的拟引进人员提出意见,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并协助学校完成人才引进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