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办法》(?南府[2020]?12号)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安居办法》(南府[2020]13号),经认定的一至二类人才申请创办企业配套奖励,五至七类人才申请生活津贴、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时需满足“新引进”等条件。为进一步完善申报、审核工作,经研究,南海区于近期出台了《关于明确新引进人才界定和待遇申报具体解释的若干规定》。
什么是新引进人才?
人才界定有哪些?
人才待遇又有什么不同呢~
待遇申报有哪些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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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引进”人才界定的审核
(一)适用对象
1.申请创办企业配套奖励的南海区一至二类人才;
2.经认定评定的南海区五至七类人才。
(二)“新引进”界定的指引
1.“新引进”是指:人才首次在南海区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创办企业、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审批时间均在2017年1月1日(含当天)后,引进时间的计算应当以上述其中一项最早的时间为准。
2.申报需提交材料:
(1)人才引进手续证明;
(2)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历年的完整凭证(截取时间打印无效);
(3)工商营业执照。(以创业人员身份认定的人才提交,申请认定时已想交的可工用重想交)
3.对时间界定的审核
由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创办企业、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审批的首次时间进行核查,其中:社会保险缴纳时间由区社保局核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时间由区税务局核查;创办企业时间由区市场监督局核查;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审批时间由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核查。
关于“新引进”人才的待遇?申请
1.“新引进”的五类人才首次成功申请生活津贴、安家补贴,六、七类人才首次成功申请租房补贴的,除出现以下两种情形外,可继续享受待遇至享受期满。两种情形如下:
(1)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才认定评定办法》(南府[2020]11号)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其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形。
2.申请相关政策待遇时,人才与南海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如人才在区内变更单位,需在南海子平台上完成单位变更手续后才能申请。
关于“紧缺适用人才”待遇申报须知
(一)适用范围
《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办法》(南府[2020]12号)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安居办法》(南府[2020]13号)印发后,五类人才首次申请生活津贴、安家补贴,六至七类人才首次申请租房补贴,除符合“新引进”?条件外,还需符合“在企业或相关平台(机构)工作且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紧缺适用人才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目录》)”。
(二)申报和审核要点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主营业务需符合《目录》编制说明中《南海区重点产业领域》所列范围。审核时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排位第一的业务作为该单位主营业务的依据。如企业因转型升级不再以排位第一的业务作为主营业务,则可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经营收入占该单位总经营收入33%及以上的一项业务作为主营业务(需提供单位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2.申请人为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佛山市南海区重点产业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目录》(下简称《目录1》)的产业类型划分,选择对应的岗位、专业方向、最低学历或职称(职业资格等级)。要求“岗位要求”职称或职业资格的专业须与“岗位类别”相关;“职业资格”(学历)的工种(专业)须与“岗位类别”相关;“学历”的专业须与“专业方向”相关。
注意:《目录1》中的综合类岗位不受产业类型限制。
3.申请人为技能人才,可按照《佛山市南海区重点产业紧缺技能人才目录》(下简称《目录2》)选择对应岗位、职业资格(学历),不受产业类型限制。
4.佛山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佛山市技术能手、南海区高技能突出人才、南海区“大城工匠”、南海区级职业技能竞赛“佛山市技术能手”、南海区首席技师、佛山市职工劳动竞赛(技能竞赛)技术状元(技术能手)、南海区岗位技术能手、南海区级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能手”、镇(街道)级首席技师、南海区职工劳动竞赛(技能竞赛)技术状元(技术能手)等的获得者不受《目录1》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限制,以及《目录2》的职业资格等级或学历限制。
5.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以及经评审认定的特色人才不受《目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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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
编辑:人才南海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