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关于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看了好多的咨询,市公安局的回复都是“3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有自己名下房产,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我也在天津政务网上查了一下,申请条件有“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有自己名下住房,准予本人、配偶及其十八周岁以下子女在津落户”。
我今年30岁,在北辰区有自己名下房屋,在武清区工作,硕士学历,在天津交了4年多的社会保险,但是近期按人才引进落户申报时却被拒了回来,原因是“工作单位在武清”。查了好多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文件,全都是说“与本市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没有限定武清还是市区,但实际情况是,我交完材料苦苦等了4个月后被通知说不行。
在申报之前也在警务网上咨询过,得到了电话回复,我当时把自己的情况说的非常清楚,最后的结论是“可以办理,请到房产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但为什么到了市局后又被打了回来呢?
请领导们在百忙之中给我一个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