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能申请青岛住房补贴吗?
答: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后可以申请青岛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青岛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条件
1.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青岛菁英卡)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2.学历人才: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技术技能人才: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其中,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应当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5.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
青岛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范围
(一)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
(三)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