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落户申报前的必选动作

最近小编听到有朋友在说,现在可通过一网通办人才引进系统办理人才落户,比之前需要跑去柜台现场办理方便多了。但是不清楚办理具体环节,因为材料准备不足审批总是通不过,这又拉长了人才落户办理时间。今天,小编要告诉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可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

人才引进落户申报前的必选动作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最近小编听到有朋友在说,现在可通过一网通办人才引进系统办理人才落户,比之前需要跑去柜台现场办理方便多了。但是不清楚办理具体环节,因为材料准备不足审批总是通不过,这又拉长了人才落户办理时间。

  

今天,小编要告诉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可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为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之前,调档核实申报信息、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学位认证报告申请必不可少。现在我们来看看具体步骤吧!↓↓↓

  

第一步:调档核实申报信息

  

  

具有人事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请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做好调档和核档工作,如配偶随调请参照主申请人。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资质的单位,需确认好申请人现档案的保管地,以及现档案保管单位,并确保该单位是具备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资质。

  

调档和核档的具体流程:

  

1.由申请单位出具《调档函》,将申请人的人事档案调至本单位;

  

2.严格按照系统中《人才引进调沪人员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的样张模板的要求,核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

  

3.填写《人才引进调沪人员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后,勾选“有”的相关材料,均需要复印,且所有复印自档案的材料都需要加单位公章(党委章)。

  

人才引进调沪人员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样张)

  

  

科普小课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根据申报依据,如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第二步:登录学信网(

  

  

按照学信网公布的申请流程自行申请学历电子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将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

  

  

电子认证报告流程申请流程:

  

1.访问学信网并注册、登录;

  

2.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

  

3.自行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张)

  

  

或申请学历书面认证报告。以下情况需要申请学历书面认证报告,2002年之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和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证书,都需要申请学历书面报告。

  

学历书面认证报告申请流程:

  

1.访问学信网并注册、登录,打开“学历认证与成绩认证”栏目,点击“去申请”;

  

2.点击进入网上申请系统,点击“申请认证”,选择申请目的及申请项目(高等学历认证);

  

3.填写认证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和学籍学历信息),上传电子附件(证书/身份证扫描件等图片);

  

4.提交申请。

  

学历书面认证报告(样张)

  

  

第三步:登录学位网

  

  

  

  

按照学位网公布的具体流程,申请学位认证报告。

  

  

学位认证报告申请流程:

  

1.访问学位网,点击“中国学位认证”、“认证申请”;

  

2.注册、登录学位网账号;

  

3.点击“学位认证申请”,按照申请页面提示操作,检索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库,需人工审核的学位信息,填写个人信息、认证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4.提交申请。

  

注:在2008年9月后获得的学位,提交学位认证申请后半小时内方可完成认证。对于不能直接在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库中检索到的学位数据,需经过学位中心进行人工审核认证完成后生成认证报告。

  

学位认证报告(样张)

  

  

学位认证报告(早期版本)(样张)

  

  

注:以上信息依据学信网、学位网整理,仅供参考。学历、学位认证的具体安排、流程、要求等信息,以学信网、学位网公布为准。

  

如申请人的最高学历为国(境)外学历,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官网(自行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样张)

  

  

当我们完成以上准备工作以后,就可以在一网通办进行人才引进落户申报了。今天这些知识点,你get到了么?

  

文字:思文

  

编辑:琦斐

  

上观号作者: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落户咨询2
最新资讯
落户咨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