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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如何申请?
I.人才引进落户处理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
2.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注册地)或(市、县)落实工作单位和本人/配偶/父母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人才引进落户处理程序
1.本人或委托人持劳动合同和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开具转介绍信,同时领取《转(流)人员登记表》或《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将办理就业受理(入户)手续的服务合同交回单位签字盖章;
2.持档案移交函回原备案单位办理档案移交或移交手续。
3.确认档案到达人才中心后,与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报中心审核盖章为联络函;
4.到人才中心领取联名信等材料;
5.去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
6、回原居住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去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8.户口挂靠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将《常住户口登记表》交回中心。
3.人才引进提供哪些材料?
1.工作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1寸黑白照片
6.被转让人在市购买商品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随迁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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