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材料:(一)用人单位申请报告;(二)《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四)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反映政治素质、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六)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七)与依据的申请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八)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九)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十)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十一)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十二)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