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近期颁布《大理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激励办法》《大理州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涵盖人才引进范围对象、生活保障政策、创新创业政策、工作机制、考核管理等内容。
《办法》明确,大理州人才引进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人才包括两院在职院士、国家级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等国内顶尖人才;第二层次人才包括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教授,“兴滇人才奖”获得者等;第三层次人才包括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符合苍洱人才“霞光计划”人才专项引进条件的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等;第四层次人才包括符合“霞光计划”的副高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全州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要工作急需引进的人才等。
在政策支持方面,大理州将对引进人才在创新创业、编制聘用、职称评聘、住房保障、生活待遇、户籍管理、医疗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交通服务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生活待遇方面,引进的人才将获得20万元到40万元不等的生活补贴;住房保障方面,通过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相结合,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
《办法》特别提出了对引进人才(团队)的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积极鼓励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鼓励开展柔性引才。其中,对引进人才(团队)优先安排入驻省州创业孵化平台,并为其提供免租3年的办公场所,按实际投资总额、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等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