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才引进条件有哪些?中山人才引进补助政策好不好?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来瞧瞧。
一、中山人才引进入户政策
1、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中山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入户中山。
2、放宽直系亲属投靠
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3、放宽人才入户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入户中山。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总部企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引进力度。
4、实行荣誉人员入户
在中山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百佳异地务工人员”、“优秀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
5、放宽集体户随迁
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人才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等单位,可按集体户管理相关规定申请设立集体户。各镇区须成立村(居)委会集体户。符合落户集体户的人员,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一并随迁,但暂缓投靠。
6、放宽亲友搭户
在中山没有自有住房但符合中山入户政策或取得入户资格的市外人员,户口可落所属单位(企业)集体户,或所属镇(区)村(居)委会集体户,或经产权人同意,向申请入户所属镇(区)亲友搭户。
二、中山人才引进补助政策
由用人单位培养引进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金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经广东省认定的,直接分别认定为中山英才计划的科技创新、企业经营管理、金融领域的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由用人单位选择引进,由市人社局审核并核定额度,为引进人才按实际年工资薪金收入1∶1比例提供生活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享受期为3年
1、资格条件
经中山市认定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可按其人才层次相对应标准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及购房补助。
2、申领范围
中山市财政(全额或按比例)承担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人才范围为:经认定的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的镇属企业、社会组织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经认定的央属、省属企事业单位派驻中山的高层次人才。
3、发放方式
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津补贴采用后资助方式,每年申领一次,核发一次。
4、时限比例
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津补贴的享受期限为3年,从核发津补贴的当年开始计算。其中:市政府特殊津贴逐年按月(累计36个月)发放,购房补助按年分比例(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发放。
三、中山市人才引进条件
1、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
2、申请人应于最近在我市连续购买社保满1年(含)以上,或于最近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含)以上;
3、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且该房产中无登记其他人员户口(申请人父母除外)。申请人在我市无房产的,户口落到单位的集体户或镇区指定的社区集体户,其直系亲属暂缓随迁落户。
4、申请人提出积分入户家庭户申请时,其直系亲属可依据《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中府〔2006〕25号)中的相关投靠政策申请随迁落户。
5、申请人取得积分入户通知书,在我市有房产但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在提供原有的积分入户申请材料、证明基础上,提供已缴纳总房款五成(含)以上的发票、贷款银行证明以及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登记表)申请积分入户。此类申请人的户口入家庭户,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一并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