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随迁配偶档案能一起到上海的。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成年子女投父母[含先育后婚、继子女]: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落户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落户。
上海人才引进家属落户介绍: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在本市户口登记满5年)生育的未成年子女,按下列规定办理:父母生育的唯一子女系非婚生,该子女取得《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上海:五类人才符合条件可直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