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户口材料提交到公示中间会有初审和审核合格或者不合格、公示有异议或者无异议的状态。
上海人才引进户口办理流程:
1、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报单位的引进人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公示。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15天。
4、公示无异议的,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人才引进户口申请的提出:
1、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的,由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单位和引进人才相关信息,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盖章、签字。用人单位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
2、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范围;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