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会有小伙伴询问关于人才引进落户上海的一系列问题,那今天就带着大家的疑问一起看一下。
Q:
哪些情况不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A:
1、只有本科学历,没有取得相应的学位不可办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除外);
2、所学专业含“管理”或所学专业为语言类、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非理工科类专业不可办理(博士除外);
3、自本人工作起至今: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未缴、漏缴、少缴;缴纳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名称不一致均不符合办条件(配偶如有,不能随迁,不影响本人办理);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不可办理(包括配偶方);
Q:
申请材料递交后可以变更信息吗?(如婚姻状况、工作单位、户籍、档案等)
A:
不可以,申请材料递交后(指送入人才中心)至户口迁入期间主调人及随调配偶的任何信息不可发生变动,如在材料递交后出现主调人或配偶怀孕、配偶单位信息变更等任何与提交材料有变化的情况,务必立即告知HR。
Q:
本人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子女户籍是否可以一起迁入?
A:
可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子女随迁,子女的户籍必须随父或者随母,若配偶不随调,则子女户籍必须与主调人一致。
Q:
本人近3年期间有工作经历是人事代理/外包的,社保和个税由上海外服代交,有什么影响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吗?
A:
由上海外服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是没有问题的,需上海外服出具写有用工方式及缴纳社保和个税的情况说明,以及最好能提供相关派遣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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