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上申请】
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网上提交人才引进申请人相关材料,经网上预审后,可至现场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二、【现场受理】
市、区人才中心依据条件窗口核验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现场受理。
三、【初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中心自现场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政策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
五、【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政务网上进行5天的公示。公示通过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审核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
六、【户口迁移】
落户批复通过信息发送到公安部门后,先到上海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凭借户口迁移证再到上海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和户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