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
篇一: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时间:20XX年6月30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受理范围
受聘于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人员(以参保明细为依据)。
★办理依据
《印发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
〔20XX〕7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申报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XX】55号★人才引进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批准其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引进;若其配偶及子女自愿不随迁、随调的,可以批准单方引进。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国内外学术、科学技术带头人。
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专利,并经市政府职能机构或相关权威机构认证的人才。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